健之佳: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7:43:15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8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勤康”)、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人医药”)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之佳”)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 9,900 万元,其中为广西勤康担保4,900
万元,为唐人医药担保 5,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西勤康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008.65万元,为唐人医药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592.81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1、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勤康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合同项下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900 万元(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及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唐人医药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
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为唐人医药提供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3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公告》及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 称: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高科路 17 号南宁高新区富通电子产品物流园五层生产车间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8 日
主营业务: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26,559.58 11,004.84 15,554.74 28,522.51 709.69
日(经审计)
2024 年 1-6 月/2024 年 6 月
27,496.80 11,351.51 16,145.29 15,070.71 590.55
30 日(未经审计)
(二)名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 42 号紫微星会馆二期 1401-1407 号
法定代表人:蓝波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3,925.732 万元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100,963.81 48,802.27 52,161.54 72,621.45 12,140.88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6月/2024 年6
99,791.40 55,649.42 44,141.99 32,735.51 2,386.22
月 30 日(未经审计)
备注:上述数据为唐人医药单体财务报表数,非合并财务报表数。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债权人(授信人) 光大银行 招商银行
债务人(受信人) 广西勤康 唐人医药
保证人 健之佳 健之佳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
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
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 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
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 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
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 受让的应付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
保证期间
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 付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
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 后另加三年止。
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
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 4,900 万元 5,000 万元
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
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 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
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
担保范围
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 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
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正费用、执 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业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具体约定事项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约定事项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光
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广西勤康的上述担保额度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
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
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支持门店拓展等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41,607.4 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