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公告时间:2024-10-27 15:34:5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68087N。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 1601 号海洋王
科技楼 B 栋一层,邮政编码:5181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1,497,994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求实、求新、求发展。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新车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销售;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灯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城乡市容管理;交通设施维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和自身能力,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名单、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 发起人姓名或 认购的股份数 股权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号 名称 (万股) (%)
1 周明杰 18,000 90.00 2008 年 10 月 10 日 净资产折股
2 江苏华西集团 1,350 6.75 2008 年 10 月 10 日 净资产折股
公司
3 徐素 650 3.25 2008 年 10 月 10 日 净资产折股
合计 20,000 100 —— ——
经股东大会批准,2010 年 7 月公司实施转增注册资本,并于 2011 年 6 月进
行股份转让,上述转增注册资本及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3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股本结构及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周明杰 28,131.4000 80.3744
2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 2,362.5000 6.7500
3 徐素 1,137.5000 3.2500
4 李彩芬 190.0000 0.5429
5 黄修乾 150.0000 0.4286
6 刘记沁 150.0000 0.4286
7 陈少凤 115.0000 0.3286
8 杨志杰 80.0000 0.2286
9 陈艳 80.0000 0.2286
10 易年丰 74.0000 0.2114
11 李长明 74.0000 0.2114
12 林红宇 72.0000 0.2057
13 余长江 64.0000 0.1829
14 李长福 64.0000 0.1829
15 陈慧 60.0000 0.1714
16 黄静 60.0000 0.1714
17 丁春普 56.0000 0.1600
18 李广红 56.0000 0.1600
19 刘银锋 56.0000 0.1600
20 杨明 56.0000 0.1600
21 张庆全 56.0000 0.1600
22 李龙 55.0000 0.1571
23 张成军 52.0000 0.1486
24 马少勇 50.0000 0.1429
25 胡爱平 48.0000 0.1371
26 冯源 40.0000 0.1143
27 闫利荣 39.0000 0.1114
28 尹乐芳 36.0000 0.1029
29 颜伦歆 35.0000 0.1000
30 肖宁 32.0000 0.0914
31 姜海群 32.0000 0.0914
32 崔彤 30.0000 0.0857
33 杨昭霞 27.0000 0.0771
34 叶辉 27.0000 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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