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9:41:40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7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 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8 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40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 32.50 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54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7.03 亿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05 亿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02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7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C-39 制造业
造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5 亿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15.09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党小民,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1996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英,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致同从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华,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
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4 年审计收费 32.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2.50 万元。
上期 2023 年审计收费 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经公司 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友好沟通并征得其理解与支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 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 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专业审 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就拟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均进行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