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6:12:49
证券代码:0020 67 证券 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2024-07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 开八 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六次会议, 于2024 年5月22日召 开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不 超过人民 币4,500 万元 (含 )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 超过4元/ 股 (含 )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 销以 减少注册资 本。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按 照相关 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进 行调整,自股价除权除息日(即2024年7月17日) 起, 公司回 购 股份价格由不超 过人民币4.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2024 年7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实 施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
公司于2024 年10 月30 日召开八 届董事会十 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了《 关于回 购公 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1,939,800股,总成 交金额 为32,487,87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最低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同意本次回购 公司 股份方 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结 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6月6日,公司首次以集中 竞价方 式 实施股 份回 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1,5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93,975,620股的0.13%,最高成交价为2.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1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4,116,076.00元(不含交 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 》及巨潮资 讯网上《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三 个交易 日内 披露了回购股 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进展情 况 ,具 体 内容详见 公 司于2024 年7月26日披 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 比例 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 定在每 个 月的前 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 了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 及巨潮 资 讯网上《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临2024-058、临2024-066、临2024-074)。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 方 案已实 施完 毕。实际回购 时间 区间为2024 年6 月6 日至2024 年10月29日,累计回购 股份 数量为11,93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93,975,620股的1.00%,最高成交价为2.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487,876.00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公司回购资 金总额已达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 超过 股份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 不存 在差异的说 明
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 总额、回购 价格、 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 施期 限等,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 购金 额已达到回 购方案中的 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 完成 回购。公司 实际执行情 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财务、 研发、 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 展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 ,不 会导致 公司 控制权发生 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 票情 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 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 公告 之日起至回 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 份数量、回 购股份 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 管指 引第9号—— 回购 股份》 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 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 合竞价 、 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 内实施 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 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 数量 为11,939,800 股。本次回 购股 份注销前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注销前 本次变动 本次注销后
股份性质 (+/ -股)
数量(股) 占比(%) 数量( 股) 占比(%)
有限售 条件股份 137,250,000 11.50 137,250,000 11.61%
无限售 条件股份 1,056,725,620 88.50 -11,939,800 1,044,785,820 88.39%
总股本 1,193,975,620 100.00 -11,939,800 1,182,035,820 100.00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1,939,8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
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 转增股本、 配股、质押 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后续 将依照相关 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 关事 宜,并根据 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