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7:26:08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45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9)。
(四)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六)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董事会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24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作废股数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基数为准)。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