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8:23:30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1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148 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成,公司拟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14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 3,285,463 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