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20:20:56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8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兴环保”)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和前次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2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9,183,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737,857.73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445,842.2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集资金总额 使用比例
1 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13,499.89 5,253.66 38.92%
2 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16,000.00 16,083.19 100.00%
3 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5,149.99 4,108.93 79.79%
4 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9,130.92 6,527.43 71.49%
5 补充营运资金 35,063.78 35,128.70 100.00%
合计 78,844.58 67,101.92 85.11%
注: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含公司已支付待置换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已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已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和“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 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
项目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① 16,000.00 5,149.99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② 16,083.19 4,108.93
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③ 319.30 85.99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④=①-②+③ 236.11 1,127.05
待置换募集资金⑤ 236.11 456.02
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⑥ 0.00 682.94
募集资金实际节余金额⑦ 0.00 0.00
注:待置换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已开具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募投项目相关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2、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余
额为236.11万元,扣除待置换的募集资金后无剩余募集资金;公司“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27.05万元,扣除待置换的募集资金456.02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671.03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671.03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合同约定,在达到支付条件时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在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已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计划通过建设烟气脱硝设备生产基地,新增年产20套(台)脱硝设备生产能力,以满足烟气脱硝业务的顺利开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工业园,项目总投资13,499.89万元,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项目投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① 13,499.89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② 5,253.66
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③ 804.1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④=①-②+③ 9,050.33
待置换募集资金⑤ 294.48
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⑥ 250.10
募集资金实际节余金额⑦ 8,505.75
注:待置换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已开具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募投项目相关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2、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原募投项目“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目的是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但近年来,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较原募投项目确定时发生诸多变化,公司根据近年来市场发展的形势变化,经慎重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募集资金余额9,050.33万元扣除待置换募集资金294.48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8,755.85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在达到相关支付条件时继续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市场环境发展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和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1、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
2024年9月30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合肥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