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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1-04 16:19:1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四、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五、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六、现场投票表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一致遵守:
一、会议期间,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签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或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不得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质询。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一名出席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九、为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该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晓彬先生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持有和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到会人员。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询问
(五)会议主持人宣读《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并进行表决(举手);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投票;
3、计票、监票。
(七)宣布表决结果
1、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3、现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
(八)会议结束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
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律
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5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郑中设计、瑞和股份、三态股份、太辰光、韶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科大讯飞(002230.SZ)、江河集团(601886.SH)、科大智能(300222.SZ)、科大国创(30052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拟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不含税),与上期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完 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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