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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公告时间:2024-11-11 18:21:35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参加人员...... 5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7
第四章 账户管理...... 10
第五章 权益归属...... 13
第六章 基金管理...... 12
第七章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4
第八章 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
第九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 附则...... 16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表 .... 18附件②: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 19
释 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
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6 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1 号)、《关于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52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出资监管企业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赣国资考核字[2020]87 号等政策规定,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企业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企业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表述为:××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变更原则。按照国家政策变化,结合单位经营状况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适时变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 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2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
(三)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在实现盈利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方可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因经营性原因导致亏损、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应当暂缓实施企业年金。
第四条 实施范围3
本方案适用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新余国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参加人员
第五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2集团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下属单位建立企业年金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3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可适用于所有或者部分下属单位,非集团型企业可删除本条。

(一)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
(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第六条 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入本方案。
符合条件但不同意加入本方案的职工,应在符合条件后的下一次发薪日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不加入本方案;放弃加入的职工申请加入本方案,需书面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加入本方案(附件①)。
第七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工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第八条 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职工达到第七条退出条件后,单位停止其企业年金缴费,按照本方案第十九条处理其个人账户或者按照本方案第二十九条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第九条 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的权利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方案约定,了解、查询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基本情况;
2.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3.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
4.由于自身原因,职工可以申请本人中止缴费;原因消失后,可以申请恢复缴费;
5.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按照本方案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二)职工的义务
1.授权本单位根据本方案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
2.授权本单位和本计划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授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选择受托人并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4.授权本单位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监督;
5.提供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当相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向本单位提供变动情况。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第十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
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4代表职工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的单位。

第十一条 单位缴费及分配5
方式 16:单位年缴费总额不超过□本年度、□上年度工
资总额的 %;下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缴费比例及分配办法;
方式 2:单位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职工个
人缴费基数的 8 %,单位缴费总额为单位为参加计划职工缴费的合计金额。经测算,方案实施第一年企业缴费为□本年度、?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8 %;
方式 3:单位年缴费总额为□本年度、□上年度工资总
额的 %,按照参加计划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 %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方式 4:单位年缴费总额为□本年度、□上年度工资总
额的 %,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 %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记入企业账户,用以对本单位建年金后 年内退休且退休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部分及投资收益积累额7达不到本单位建立年金前自行发放的养老性质补贴标准的职工8的补偿。
补偿资金发放办法为: ╱ 。
企业账户补偿资金完成积累后,单位调整单位缴费分配办法,履行本方案第三十二条规定程序后实施。
5只保留选择的方式,下同。
6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中,单位缴费比例可以为范围,单位缴费分配办法也可仅作原则性要求,由各下属单位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比例和单位缴费分配办法。
7含本人在以前单位的企业(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包括补记的职业年金)及投资收益积累额。
8企业可设置其他合理的限制性条件。

第十二条 个人缴费9
方式 1:职工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基数的 2 %,职工个
人缴费基数为 企业职工岗位系数分类的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月平均工资 。
方式 2:职工个人缴费为单位为其缴费的 %;
方式 3:(其他方式)。
缴费基数的核定日为每年的 12 月份,核定后的基数作
为次年 1 月至 12 月的缴费基数。
第十三条 单位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
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 5 倍。超过平均额 5 倍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企业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年度单位缴费。
第十四条 企业账户余额10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
户的方式为:方式 3
方式 1:企业账户余额÷本单位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包括
□正常缴费账户、□退休支付账户、□离职保留账户,下同)数量;
方式 2:企业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本单位企业年
金基金资产总额);
方式 3:企业账户余额×(最后一次单位缴费划入职工个
人账户金额÷最后一次单位缴费总额);
9单位可以统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也可以设置一定范围,由职工个人选择。
10一般为企业账户全部资金;设置中人补偿的,可为预留补偿资金后的剩余部分。

方式 4:(其他方式)。
企业账户余额(?每年、□(其他方式))分配一次,分配差距按照企业当期缴费分配差距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单位按(?月、□季度、□年度)将全部缴
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第十六条 企业年金缴费的中止、恢复和补缴
(一)单位出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单位缴费,职工同时中止个人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单位恢复缴费,职工同时恢复个人缴费。恢复缴费后单位和职工可以视经济情况按照中止时的方案内容予以补缴。补缴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二)职工由于自身原因申请中止或者恢复个人缴费,需填写《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附件②),并经本单位确认后执行。个人中止缴费期间,单位缴费也相应中止,个人账户继续在本计划中管理;个人恢复缴费时单位缴费也同时恢复;不弥补中止缴费期间的单位和个人缴费。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十七条 本计划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一个参加职工开
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用于记录暂未分配
至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下设单位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
子账户,分别记录单位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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