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1-11 20:51:33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澜股份
股票代码:3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黄泽丰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程银娥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 3:黄燕霞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草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高澜股份 指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泽丰、程银娥、黄燕霞
指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本报告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目前公司总股本 指 305,248,564 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的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黄泽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10419**********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程银娥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82819**********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黄燕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82819**********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草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非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黄泽丰先生与程银娥女士系母子关系,黄泽丰先生与黄燕霞女士系姐弟关系,
程银娥女士与黄燕霞女士系母女关系,上述三人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当时公 占目前公
名称 股数 司总股本 股数(股) 司总股本
(股) 比例(%) 比例(%)
黄泽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5,098,150 4.9462
丰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0 0 15,098,150 4.9462
程银 合计持有股份 0 0 2,011,100 0.6588
娥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0 0 2,011,100 0.6588
黄燕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84,700 0.0605
霞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0 0 184,700 0.0605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7,293,950 5.6655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0 0 17,293,950 5.665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7,293,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加至 5.66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数量占
信息披露 交易时间 交易方 买入或 变动股份数量 当时上市公
义务人 式 卖出 司总股本比
例(%)
黄泽丰 2024 年 10 月 18 日— 集中竞 买入 15,098,150 4.9462
2024 年 11 月 7 日 价交易
程银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集中竞 买入 2,011,100 0.6588
2024 年 11 月 7 日 价交易
黄燕霞 2024 年 11 月 6 日— 集中竞 买入 184,700 0.0605
2024 年 11 月 7 日 价交易
合计 - - 买入 17,293,950 5.6655
注:2024 年 11 月 6 日,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3,546,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380%;2024 年 11 月 7 日,黄泽丰先生、程银娥
女士及黄燕霞女士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3,747,000 股,合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293,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加至 5.665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黄泽丰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程银娥
信息披露义务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