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1-12 18:28:23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4-146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 7,500.00 万元至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9,400.00 万元。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50 元/股(含 79.50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均不存在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确定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情况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加通
讯表决的方式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
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
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密尔克
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42)。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10/22
预计回购金额 7,500 万元~15,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
金,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9,4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9.5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94.33 万股~188.67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58%~1.17%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88366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并综合考虑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以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 (万元)
注销并减少公 94.33~188.67(依照 0.58~1.17 7,500~15,000 待股东大会审议
司注册资本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通过后 3 个月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 79.50 元/股,该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设
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承诺为公司回购 A 股
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400 万元整,贷款期限自贷款
实际发放日起 12 个月。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7,500 万元和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人民币 79.5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前后公司总股本和股权结构的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6,775 0.10% 156,775 0.10% 156,775 0.1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1,790,251 99.90% 160,846,951 99.90% 159,903,551 99.90%
股份总数 161,947,026 100.00% 161,003,726 100.00% 160,060,326 100.00%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的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
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数据测算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
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253,019.66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35,693.91 万元,流动资产为 693,563.35 万元。按照
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5,00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 2024 年 9 月末总资产、归属
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0%、3.44%、2.16%。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
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