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03号关于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报问询函
公告时间:2024-11-18 20:37:56
关于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三季报问询函
季报问询函【2024】第 003 号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尔达)董事会:
我部在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62 亿元,同比减少 1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9.05 万元,同比减少 3,389.68%。你公司解释业绩下滑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市场景气度等因素的影响。
请你公司:
(1)结合不同业务类别的市场景气度、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业务开展具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导致业绩下滑的相关因素是否会持续影响你公司的盈利能力,你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2、关于预付款项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3,890.38 万元,较期初增长1,159.00%,你公司解释“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预付投资款、货款及工程款等增加所致”。
请你公司列示报告期内新增预付款项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名称、预付金额、款项性质、合同主要条款等,并说明预付对象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具备履约能力,预付的原因及必要性,后续履约或回款安排等。
3、关于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2,958.06 万元,较期初增长 104.05%,你公司解释“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请你公司列示报告期内新增其他应收款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对象名称、应收金额、款项形成原因等,并结合应收对象的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说明相关款项的预计可收回性及预计收回时间。
4、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292.90 万元,较期初增长 2,212.10%,你公司解释“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对浙江灵朔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1,300.00 万元;对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投资
1,881.86 万元(含债转股 881.86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你公司对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预付款项余额为 1,000万元,为本期新增。
请你公司:
(1)说明浙江灵朔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其他
股东情况、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你公司的投资目的、投资金额、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核算方法等,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说明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其他股东情况、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你公司与其业务往来情况、预付款项及其他债权的形成背景及时间、股权投资及债转股的背景、股权投资金额、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核算方法,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关于租赁
报告期末你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1,289.54 万元,较期初增长 139.35%,你公司解释“主要原因系经营租入房屋到期续签,重新确认使用权资产并计提折旧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2,401.79 万元,较期初增长 54.84%,你公司解释“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房屋租赁费增加所致”;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130.05万元,较期初减少 39.40%,你公司解释“主要原因系经营租入房屋到期续签,重新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请你公司结合资产租赁期限、租赁付款额、付款约定及相应的会计处理等,说明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反向变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