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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2 15:57:42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
公司 1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00 时-11:30 时,下午 1:30 时-5:00
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吴国伟、刘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7
2.投票简称:大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港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1.00 √
所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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