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11-22 17:49:48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
所涉及的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590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目 录
声明...... 3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5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7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7
二、 评估目的 ......12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2
四、 价值类型 ......13
五、 评估基准日 ......14
六、 评估依据 ......14
七、 评估方法 ......16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3
九、 评估假设 ......25
十、 评估结论 ......26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28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0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3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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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企业经营预测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资产评估师对车辆、电子设备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观察,了解使用状况、保养状况,未触及内部被遮盖、隐蔽及难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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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到的部位,我们不具备专业鉴定能力也未接受委托对上述资产的内部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有瑕疵,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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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并合理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事宜的需要, 需对所涉及的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进行评估,为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提供价值专
业意见。
评估对象: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流动
负债、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
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989.14 万
元,评估价值为 7,103.05 万元,增值额为 113.91 万元,增值率为 1.63%;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666.37 万元,评估价值为 3,666.37 万元,无增减
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322.77 万元,评估价值为 3,436.68 万元,
增值额为 113.91 万元,增值率为 3.43%。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6,606.36 6,676.41 70.05 1.06
非流动资产 382.78 426.64 43.86 11.4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100.11 0.11 0.11
固定资产 32.02 63.71 31.69 98.97
无形资产 16.26 28.32 12.06 74.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4.50 234.50 0.00 0.00
资产总计 6,989.14 7,103.05 113.91 1.63
流动负债 3,661.83 3,661.83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4.54 4.54 0.00 0.00
负债总计 3,666.37 3,666.37 0.00 0.00
净资产 3,322.77 3,436.68 113.91 3.43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并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山西香雪医药有限
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事宜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暨被评估单位简介
1.公司简况
名称:山西香雪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香雪”)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建设南路 643 号 1 层、3 层
法定代表人:谭文辉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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