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1-24 15:32:07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77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7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 1 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2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4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8:00 前送达公司
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七层证券事务部,邮编 100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8:00)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8:00)
3、登记地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与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璐
电 话:010-64392089
传 真:010-6439897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七层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50166,投票简称: 国信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
提案 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表决意见栏中“同意”、 “反对”、 “弃权”只可选择一项,用“√”填写,多填、少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
1、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3、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受托人是否可按
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4、委托日期和有效期限:2024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