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关于运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15:45:15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62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运
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7.40 元/股)的 130%(即 22.62 元/股)。若在未来
触发“运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赎回条款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运机转债”。
一、“运机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 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300,000 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30,000,000.00 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运机转债”,债券代码“12709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9 月 2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9 月 20 日)止(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运机转
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7.67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由原来的 17.67 元/股调整为 17.4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运机转债”的转股
价格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由原来的 17.42 元/股调整为 17.40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
二、“运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运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9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运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7.40 元/股)的 130%(即 22.62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运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运机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