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业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17:49:34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
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7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拟授予312名激励对象408.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拟授予125名激励对象62.3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其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和剩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84.51-1.20=83.31 元/股。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计划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推进。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尚需待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实施;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登记等后续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