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18:26:49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48万股限制性股票和剩余10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因业绩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 297.7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由于公司完成 2023 年权益分派,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60 元/股调整为 5.5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24 元/股调整为 5.19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