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9 20:55:31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4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资金成本费用,公司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综合授信等金融业务。公司于 2024 年度与创维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就双方的合作原则、服务内容及定价、交易限额、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途径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经公
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执行至今。
结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未来业务发展、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预计 2025 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 2025 年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 15 亿元,存
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预计 2025 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0 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
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预计 2025 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创维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创维 RGB 与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13]第 446 号文件
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 2013 年 9 月 5 日取得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金融许可证》。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 21 楼。
3、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7H244030001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891X5
5、法定代表人:顾铿
6、注册资本:122,345 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万元,占比 81.736%;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其中实收
资本 15,267 万元,资本公积 4,733 万元),占比 12.479%;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1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7,078万元,资本公积2,922万元),占比5.785%。
7、经营范围: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创维财务公司总资产 942,696.84 万元,2024
年 1-10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23,604.66 万元,利润总额 7,799.30 万元,净利润
5,847.06 万元(未经审计)。
9、创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创维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履约能力良好。创维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5 年度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 2025 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 2025 年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 15 亿元,存
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预计 2025 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0 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
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预计 2025 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 10 月 31 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49,972.46 万
元,贷款余额为 3,521.78 万元。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发生存、
贷等金融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 3,681.55 万元、利息支出 71.95 万元以及手续费支出 26.16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我们审阅了 2025 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材料,认为: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5 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