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6:58:45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4-161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二、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5 元/股(含)调整至 5.6 元/股(含);回
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调整至“不低于 3000 万
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至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
三、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48,36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 0.4975%,最高
成交价为 4.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6 元/股,成交金额为 17,111,517.40 元
(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