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4 18:13:38
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4-051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担
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债务人: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853.77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7.33%。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