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4 18:38:24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
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达股份”或“上市公司”)
要约收购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331 宏达股份 A 股复牌 2024/12/4 全天 2024/12/4 2024/12/5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 27 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
共计为 77,4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0038%。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向公司除蜀道
集团、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
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1,395,762,59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8.69%,要约收购价格为 4.55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
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 宏达股份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 600331
收购股份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1,395,762,595 股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8.69%
支付方式 现金
要约价格 4.55 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蓉
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持有名嘉百货信托计划 100.00%的
信托受益权,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2%。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
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该事项完成前,蜀道集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6.39%的股份,该事项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 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向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
书》及相关文件,本次要约收购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起开始实施。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董事会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16 日及 2024 年 11 月 23 日
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4、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每日公告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情况。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户数为 27 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 77,4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038%。收购人蜀道集团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