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7:36:37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四年
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
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
事会应到董事13名,实际到会董事13名。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北京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情况汇报>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北京银行关于 2023 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北京银行 2024 年末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更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 2025 年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文件的议案》。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予行长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行长对外代表本行签署文件的授权书》。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 2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由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2025 年度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同意本行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对存量及本年新增不良资产通过多元化、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北京银行 2025 年二级分行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提名杨书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书剑先生为本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通过《关于提名 Johannes Hermanus de Wit 先生为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 Johannes Hermanus de Wit 先生为本行董事
候选人,任期三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通过《关于提名 Johannes Franciscus Grisel 先生为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 Johannes Franciscus Grisel 先生为本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Praveen Khurana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提名张传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传红先生为本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刘希普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通过《关于提名杨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涛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北京银行 ESG 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通过《关于<2024 年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通过《关于<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评奖励结果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通过《关于<2024-2026 年一级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汇报>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关于苏州分行购置办公大楼方案的议案》,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本行经营管理流程,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书剑先生,1969 年出生,本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1997 年加入本行,2014 年 5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2017 年 12 月
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杨书剑先生于 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本行副行长,2007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本行董事会秘
书,期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兼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兼任本行石家庄分行行长。荣获
“2019-2020 年全国金融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杨书剑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会议召开日,杨书剑先生持有本行股份 800,046 股。
2、Johannes Hermanus de Wit 先生,1962 年出生,本行董事、副
行长。荷兰乌得勒支大学地理学硕士、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荷兰伊拉斯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行副行长,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行
董事。Johannes Hermanus de Wit 先生于 2010 年 10 月至 2013 年 8 月
担任 ING 银行(土耳其)零售银行首席执行官,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 ING 直销银行(英国)首席执行官,2002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ING 人寿保险(日本)总裁兼首席执行官、ING 共同基金
(日本)主席,2001 年 8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 ING 集团总部(荷兰)
项目经理,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 ING 人寿保险(智利)战略
与商务总监,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 ING Afore Bital 养老基金
(墨西哥)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成员,1989 年 4 月至 1997 年 5 月期
间担任 ING 人寿保险(荷兰)集团内团体养老金团队负责人、荷兰
西部区域团体养老金业务负责人等职务,1987 年 11 月至 1989 年 3
月任荷兰皇家海军中尉,1986 年 8 月至 1987 年 11 月任荷兰巴克咨
询公司顾问。
Johannes Hermanus de Wit 先生除与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ING
银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会议召开日,Johannes Hermanus de Wit 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3、Johannes Franciscus Grisel 先生,1959 年 2 月出生,荷兰奈耶
诺德工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 ING 银行政策研究负责人,经由ING 银行提名任泰国 TTB 银行董事。
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由 ING 银行派驻担任泰国 TTB 银
行首席风险官。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泰国 TMB 银行非
执行董事。此外,曾担任 ING 银行风险首席运营官、公司操作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非金融风险管理部全球主管,以及 ING 银行俄罗斯分行行长、ING 银行乌克兰分行行长、ING 银行新加坡分行行长、ING银行东京分行行长等职务。
Johannes Franciscus Grisel 先生除与本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ING
银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会议召开日,Johannes Franciscus Grisel 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4、张传红先生,1970 年 6 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本科。现任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首席专业师、副主任。
2022 年 4 月至今,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
部首席专业师、副主任。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中国三峡建
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中国
三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10 月,中
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2012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预算与成本管理处处长。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1 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预算处处
长。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
预算管理处处长。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