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12-10 20:15:41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蒋容、姜峰等 37 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标的)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