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2 19:25:34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符合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上述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
要求,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74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审计费不超过24万元,内部控制及其他审计业务审计费不超过5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 万家。上市公司2023年报审计257家,收费总额3.55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奚大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雷,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奚大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迎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启明信息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