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睡科技: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2 19:25:34
证券代码:301336 证券简称:趣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成都趣 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6 号) 同意注册,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7.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3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5,981.5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48.45 万元。募集资
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
汇会验[2022]6218 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 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目前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全系列
产品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8)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
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用途 (元)
成都趣睡 招商银行股份 全系列产品
1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 128906084610010 升级与营销 0.00
有限公司 高新支行 拓展项目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上级分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言、尚林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以下简称“贸仲”)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贸仲仲裁规则进行。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
四、备查文件
1、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