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2 21:01:41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9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 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大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摩洛哥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摩洛哥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系基于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
场拓展需要,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战略发展布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建设摩洛哥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斯洛伐克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斯洛伐克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系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全球战略布局、推动海外业务发展、满足海外市场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建设斯洛伐克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新增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参股公司 V-GHIGH-TECH ENERGY SOLUTIONS CO.,
LTD(以下简称“越南国轩”)的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并且越南国轩其他股东将按照其出资比例向越南国轩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全资孙公司GOTION, INC.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越南国轩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的履行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765.4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