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7 19:14:11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
简称:国风新材,证券代码:000859)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12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施克炜等 11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张科技”)46,263,796 股股份(占金张科技库存股注销后总股本比例为 58.33%),同时向包括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4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暂不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并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并确定交易价格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将根据最终交易方案进一步确认并履行所需内部决策程序、本次交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式批准、本次交易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或注册,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
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
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