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24 17:28:23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南路 12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会议注意事项;
(三)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提问;
(五)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有效表决票数,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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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制定如下规则,请予遵守:
一、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听从见证律师意见。
四、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不得录音录像,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五、会议提问环节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发言前,请向会议工作人员预先报告,由主持人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制在 5 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现场投票采用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审议意见,填写完毕后,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会议表决计票工作由会议推选的股东代表担任;监票工作由监事和见证律师担任;表决结果由监事会主席宣布。
九、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十、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
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
组批准,由富润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针织
组批准,由富润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针织
厂)、浙江诸暨毛纺织厂、诸暨电力实业总
厂)、浙江诸暨毛纺织厂、诸暨电力实业总
公司、浙江省杭嘉湖技术开发公司、诸暨市
公司、浙江省杭嘉湖技术开发公司、诸暨市
电视发展公司等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
电视发展公司等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
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000609700859G。
91330000609700859G。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
街道东祥路 19 号 街道东祥路 19 号富润屋
邮政编码:311800 邮政编码:311800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
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
托管。 托管。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总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股本 50742.0732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 50742.0732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全部
全部股份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该所的 股份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该所的交易
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规则上市交易。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 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
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 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在买入之日起 6 个月以内卖出,或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者在卖出之日起 6 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归
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
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
-
司股份的人。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
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
-
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
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构。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条 第三十八条
……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任。
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五)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向公司作出书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
面报告。 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