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20:02:29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108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2025 年度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泰新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
币。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 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次年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 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授信 额度可调剂。
海泰新能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担 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 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包含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
例担保或反担保。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 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控股 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
2、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确定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并签署与融资、担保 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融资、担保总额内,授权董事长具体调整公 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融资、担保额度的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借 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 使用。上述申请事项在 2025 年实施不必再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批。(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 的协议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预计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增加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包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 互提供担保的情形。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所 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对其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三)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所涉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控股子公司与控股 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项目 数量/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40,407.6 30%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0 0%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
上述担保余额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所涉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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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