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合同纠纷案清偿进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0 17:33:37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8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合同纠纷案
清偿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南京分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省高院”)终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2、公司近日与中行南京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已将从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破产重整过程中获得 7,000 万元担保债权相应的清偿资产返还给中行南京分行,即公司将其已经获得的债权本金 5%的现金和 5%SPV(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给中行南京分行,同时神雾集团的债权部分已由重整投资人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宸投资”)予以支付。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行南京分行尚未办理 SPV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具体对报表的影响以年审会计师意见为准。公司将跟进股权变更登记事宜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
苏民再 414 号】,江苏省高院已就公司与中行南京分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 01 民初 3479 号民事判决;(二)驳回中行南京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2023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求返还
分配财产通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3-028、2024-001、2024-015)。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行南京分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公司取得的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7.32 万股股份以 0 元对价转让给中行南京分行。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
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本次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行南京分行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将从江苏院获得的 7,000 万元债权对应的清偿资产返还给中行南京分行,即公司将其已经获得的债权本金 5%的现金和 5%SPV(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给中行南京分行,同时神雾集团的债权部分已由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予以支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行南京分行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现金偿还已完成,相关债权已转让,但中行南京分行尚未办理 SPV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份正式转让时间以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变更登记时间为准,自转让之日起,公司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公司将及时跟进上述股权变更登记事宜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具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年审会计师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诉请金额共计 39.63万元,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包括子公司在内)暂未获悉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若公司后续收到诉讼案件信息,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3、现金打款凭证
4、债权转让通知及回函等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