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赤峰黄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1-03 15:39:28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一月
目 录
赤峰黄金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赤峰黄金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8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安排股东质询环节,要求发言的股东,可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本次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本次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九、在大会进行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华先生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14:00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的 9:15-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 7 号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8 日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二)推选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三)主持人宣读议案,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各项议案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东的质询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投票、计票和监票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与会董事及相关人员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
议案一
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已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高效有序地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 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