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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机械: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公告时间:2025-01-07 22:11:25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
程序和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
程序和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公司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建立情况
发行人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将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将会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将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将会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公司基于上述基本原则,并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了《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制度文件,修订上述制度文件的议案于 2022 年 5 月由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
善了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制定了详细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方式及内容,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顺利沟通。
公司主要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孙学志
联系电话: 0433-6340999
传 真: 0433-6340999
公司网址: https://www.yalian.info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yalian.info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将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
上市后,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方式,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根据《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的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近期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差异化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股东投票机制制度建立情况及内容
《章程草案》《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对股东投票机制作出了规定,包括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累计投票制度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制度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制度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综上,公司已针对上市后投资者管理相关事宜,建立了相关制度,保障了中小投资者与公司沟通渠道的畅通;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利润分配相关制度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以更好的保障公众投资者利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股东投票机制,为股东行使投票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和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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