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0 15:36:26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通知,获悉其向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4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与深圳中锦程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编号:WGGDXZ202409),易伟华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11,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15.89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中锦程。
2024年 10月10日,协议转让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1),调整股份转让价款尾款支付期限。
2024年 10月31日,协议转让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2),受让方深圳中锦程代表基金由“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
2024年 11月11日,协议转让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3),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由原每股15.89元调整为每股23.85元,并基于标的公司沃格光电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对标的公司总股本、持股比例等进行相应变更,转让总股数保持不变。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5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月9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易伟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深圳中锦程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转让方
易伟华 75,998,300 34.06 64,198,300 28.77
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9,741,498 4.37 9,741,498 4.37
伙)
合计 85,739,798 38.43 73,939,798 33.14
受让方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0 0 11,800,000 5.29
表“辉睿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注:1. 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易伟华先生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
2.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易伟华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无限售流通股,不包含其质押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 公司因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根据每日行权情况变动。上述持股比例根据截至股份过户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223,125,633股计算所得。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