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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0 18:37:55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更好完成产业布局、以提升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与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国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钟楼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海丰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常州朗亚国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常州朗亚国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该基金成立时,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 2,50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取得《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了常州市钟楼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常州朗亚国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MAEABJA66T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凯)
出资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 年 01 月 09 日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广化街 7、9 号 SF49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签署《合伙协议》基本情况
公司与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国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钟楼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北海丰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签署《常州朗亚国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常州朗亚国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10,000 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营业期限:十年,自合伙企业设立日起算。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设立日,如营业执照注明了成立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

6、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为六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成立日起满六个周年日为止。其中,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自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成立日起满三个周年日为止,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自投资期届满后次日起至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之日止。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延长或提前终止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前述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可延长一年;合伙企业存续期经延长期届满后仍需延长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后,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延长一年。各方同意,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八年,投资期不超过五年。
7、出资方式:合伙企业成立时,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承担责
号 方式 (万元) 比例 任方式
1 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现金 500.00 5.00% 无限责
理有限公司 任
2 常州国星投资管理有 普通合伙人 现金 100.00 1.00% 无限责
限公司 任
3 常州钟楼科创投资合 有限合伙人 现金 2,500.00 25.00% 有限责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任
4 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 有限合伙人 现金 2,500.00 25.00% 有限责
限公司 任
5 北海丰灏创业投资有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900.00 19.00% 有限责
限公司 任
6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 有限合伙人 现金 2,500.00 25.00% 有限责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
合计 10,000.00 100.00%
投资期内,合伙企业同时满足合伙协议约定条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以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或增加现有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规模。
8、出资期限:各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及管理人发送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根据认缴比例同步按时、足额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9、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处于成长期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及少量处于初创期的未上市公司股权,重点关注的领域包括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或相关服务行业,包括但不限于:(1)外科/高值耗材相关的器械;(2)合成生物学等底层技术突破带来的新材料或新工艺推动的与创新医疗器械相关的上游关键原料或制造平台相关的企业;(3)生命科学上游卡脖子相关的材料和设备。
11、投资管理:为了提高合伙企业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每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事项(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作出决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同意即可通过审议事项。
12、退出方式: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通过以下适当方式退出,具体退出方案应由管理人决定并实施:(1)上市退出;(2)收购、并购退出;(3)管理人认为合适的其他退出方式。
13、管理费: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并由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
(1)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年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率 2%/年,计算基数为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不因分配本金而减少);各期投资期内管理费的计算公式为: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不因分配本金而减少)×2%×当期管理费计算天数/365。
(2)在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内,合伙企业按年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率 1.5%/年,计算基数为有限合伙已投资但尚未退出的剩余投资项目本金(不包含被投企业分红),各期退出期管理费的计算公式为:合伙企业已投资但尚未退出的剩余投资项目本金(不包含被投企业分红)×1.5%×当期管理费计算天数/365。
退出期管理费于每年年末(12 月 31 日)的前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4、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应承担的费用、预留费用(如有)及相关税费后,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分配合伙人之投资本金:根据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返还),直至各合伙人收到的分配金额达到其实缴出资。若不足,则全体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按比例分配;
(2)支付合伙人优先年化回报:完成上述第(1)项分配后,若有剩余,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合伙人进行分配(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直至各合伙人之实缴出资实现 8 %(单利)的优先年化回报率取得回报;
(3)剩余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如有)的 80%归于全体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14%归于管理人,6%归于普通合伙人常州国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生效条款
合伙协议自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自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清算结束后终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但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以及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等实施过程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且收益存在不能保障的风险。公司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将及时跟进合伙企业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的运作情况,督促执行事务合伙人防范投资风险,以期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常州朗亚国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公司与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国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钟楼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北海丰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常州朗亚国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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