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4 18:23:37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
会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11 月 21 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
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根据《公司章程》共计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
立董事 3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投”)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陈卫东先生、刘知豪先生、范烨先生、黄仕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丁继华先生、陈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经投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曹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李锋先生、张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卫东先生、刘知豪先生、范烨先生、黄仕毅先生、丁继华先生、陈瑜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曹悦先生、李锋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 2 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1 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经投提名,监事会同意乐德美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会同意顾华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潘翔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在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监事会,重新选举监事会主席。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四)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卫东先生,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陈卫东先生是江苏省九届人代会代表、江苏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十二届人代会代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轮值理事长。曾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和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陈卫东先生 1981 年进入公司,历任研究所所长、副厂长、厂长、CEO 和党委书记。
陈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527,3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陈卫东
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刘知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刘知豪先生现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业务部(法务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息技术部)主任等职务;浙江浙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交通集团产业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
刘知豪先生未持有江海股份股票,在控股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丁继华先生,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 年进入公司,历任技术开发部部长、国内贸易部部长、总工程师、常务副总裁。曾被评为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
丁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13,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丁继华先
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范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范烨先生现任浙江交通集团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曾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轨道交通事业部经理、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省交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交通集团产业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等职务。
范烨先生未持有江海股份股票,在控股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陈瑜女士,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工程师职称,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在读。1995 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国际贸易部销售经理、部长助理,2010 年起任公司营业部部长,公司销售总监。
陈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其配偶朱祥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1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陈瑜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6、黄仕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黄仕毅先生现任浙江交通集团审计部(综合监督部)部长助理,曾任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第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出纳、主办会计;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主管、纪检监察审计部主管、纪检监察部、审计部主管等职务。
黄仕毅先生未持有江海股份股票,在控股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母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