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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1-14 18:57:4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易日盛
股票代码: 0027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 66 号 1
层 006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小米移动互联
网产业园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5 年 1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 4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章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三章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东易日盛股份的情况...... 9
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章备查文件......11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则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含义
上市公司、东易日盛、公司 指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小米科技 指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减持东易日盛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5%。变动后小米科
技(武汉)有限公司持有东易日盛 20,976,8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 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WE6L5W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1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 66 号 1 层 006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注册资本 2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曾学忠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
经营范围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网络技术开发;
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17 年 9 月 1 日到 2047 年 8 月 31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小米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邮政编码 100085
联系电话 010-53286666
股东情况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二)董事及其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 曾学忠 男 中国 总经理,执行董事 北京 否
2 林秀 女 中国 财务负责人 北京 否
3 刘德 男 中国 监事 北京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东易日盛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东易日盛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4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4,195,3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除以上公告外,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易日盛股份情况如下:
变动股份的性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小米科技 无限售条件流
(武汉) 通股 21,000,000 5.0055% 20,976,800 4.9999%
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55%。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易日盛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为20,976,800 股,比例减少至 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益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东易日盛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东易日盛股份的情况。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5 年 1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5 年 1 月 14 日
附表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
上市公司名称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桥北路甲 10 号院
有限公司 电子城 IT 产业园
C3B 座东易大楼
股票简称 东易日盛 股票代码 002713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发区九峰一路 66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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