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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7 16:16:26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编号:2025-001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 2019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为
68,573,7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7%;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2 名。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旅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2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6号),核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82,022,460股股份、向李坚发行38,831,458股股份,向文红光发行29,123,593股股份、向贾宝罗(由于贾宝罗因病身故,其股票依法由其子贾博特继承,目前股份过户已办理完毕)发行29,123,593股股份购买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科技”)100%股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8年7月31日),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导致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格调整的,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2018年4月25日,云南旅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现金的方式派发股利 7,307,925.76 元(按公司2017年底总股份730,792,576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前述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经除权、除息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由6.66元/股调整为6.65元/股。
2019年5月14日,云南旅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提案》,以现金的方式派发股利48,963,102.59元(按公司2018年底总股份730,792,576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7元(含税),前述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经除权、除息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由6.65元/股调整为6.59元/股,发行股数由279,101,104股调整为281,642,237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9年7月16日,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30,792,576股变更为1,012,434,813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012,434,81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8,573,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7%。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8,573,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李坚 39,185,007 39,185,007 3.87%
2 文红光 29,388,755 29,388,755 2.90%
合计 68,573,762 68,573,762 6.77%
注: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68,573,762 6.77% -68,573,762 0 0
1、国家持有股份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3、其他内资股 68,573,762 6.77% -68,573,762 0 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 0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68,573,762 6.77% -68,573,762 0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943,861,051 93.23% 68,573,762 1,012,434,813 100%
三、总股本 1,012,434,813 100% 1,012,434,813 100%
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情况
1、承诺情况
李坚和文红光出具承诺: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
份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前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云南旅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前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于
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如因文旅科技未能达到上市公司与文旅科技全体股东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指标而导致本
人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
定期延长至本人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
不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锁定期内,本人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该等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0年1月16日,云南旅游股票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情形,且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云南旅游股票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情形。李坚及文红光持有云南旅游合计的68,573,762股股份锁定期将在原锁定期60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25年1月16日。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坚及文红光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情形。
(二)业绩承诺
1、购入资产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2018年7月本公司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李坚、文红光、贾宝罗签订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2018年9月20日签订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业务承诺期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当年及后续两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则上述业绩承诺期将随之顺延为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业绩补偿义务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李坚、文红光、贾宝罗(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文旅科技在2018年度、2019
年度以及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948.99万元、18,005.90万元、19,781.93万元,如因本次交易未能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导致业绩承诺期限顺延为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则文旅科技在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05.90万元、19,781.93万元、21,513.07万元。
(1)盈利补偿
①当年度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在业绩承诺期任一会计年度末,文旅科技在业绩承诺期截至该会计年度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李坚、文红光、贾宝罗进行补偿。具体应补偿金额及股份数量依据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合计数×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若本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并依据下述公式计算确定:
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期相应年度期末的应补偿金额或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则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及金额不冲回。
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期相应年度期末的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则向上取整数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的数量。
若本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累积获得的现金分红应随之返还给本公司(该等返还不应视为已经支付等额的补偿款,也不影响实际应补偿的总金额),返还金额依据下述公式计算确定:
返还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截至补偿前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
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②补偿方式
经各方同意,按照如下规定进行业绩补偿: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李坚、文红光、贾宝罗按其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对文旅科技的持股比例分别承担相应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且互相之间不承担连带补偿责任。业绩补偿义务人首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云南旅游股份进行补偿,若前述股份不足补偿的,则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以从二级市场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云南旅游股份进行补偿;当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总数的90%后,业绩补偿义务人可选择以现金及/或股份方式进行补偿。
(2)减值测试补偿
本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公告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后30日内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前述减值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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