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20 19:40:15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6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 128 号志晟信息大厦三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穆志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1,507,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6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39,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3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507,5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吕万成、张志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