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涪陵电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22 18:12:09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5—00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拟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党建工作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务负责人。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经费。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秘书、财务负责人。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党章》的规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党委成员、董事、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公司党委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党委成员、 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项。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
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
经费。
第六章 党委 第六章党委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委。 第一百二十六条根据《党章》《中国
党委设书记一名,可设党委副书记一至 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二名,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符合条件 行)等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 国共产党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 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依照相关工作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 规则运行。
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代
公司按规定设立纪委。 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党委根据 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同时,
《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主要职 按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
责: 届任期与党委相同。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 5 至 9
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 人,设党委书记 1 名,可设党委副书记 1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 名;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
重要工作部署。 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和完善“双向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选 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党委对拟提名的 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推 事会或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荐提名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 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
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 公司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
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 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公室等工作机构,有关机构可以与职能相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
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比例专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 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 算,确保党组织有工作条件、有经费办事。
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
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
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
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
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
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
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
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
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
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
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
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
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
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
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二十九条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公司董
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
作出决策。
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新增条款导致后续各章节或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也相应进行调整。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