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27 19:11:49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一)10:0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 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叶晓波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9,081,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9,248,754 股的 54.74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7,060,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 股的53.73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21,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 股的 1.014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21,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99,248,754 股的 1.01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 股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21,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904,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1%;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44,0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2115%;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459%;弃权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6%。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904,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1%;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44,0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2115%;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459%;弃权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6%。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3.01 交易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904,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1%;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44,0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2115%;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459%;弃权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6%。
3.02 交易对方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814,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5%;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90,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3,9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549%;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459%;弃权 90,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91%。
3.03 交易标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902,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3%;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2,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42,0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1125%;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7459%;弃权 2,8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15%。
3.04 交易价格及评估情况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902,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3%;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2,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42,0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1125%;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459%;弃权 2,8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15%。
3.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899,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2%;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5,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39,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988%;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459%;弃权 5,1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3%。
3.06 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883,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1%;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21,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23,3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1876%;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459%;弃权 21,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6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883,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1%;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21,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23,3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1876%;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459%;弃权 21,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65%。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881,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7%;反对 17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2%;弃权 21,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21,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1085%;反对 178,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053%;弃权 21,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86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883,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8%;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 21,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22,9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1678%;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459%;弃权 21,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862%。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