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09 17:52:44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有方”)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经东莞有方内部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2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东莞有方内部股东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的融资需求,预计向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东莞有方内部股东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793892618P
码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44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慷
注册资本 9,199.4495 万元
成立时间 2006 年 10 月 18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子通讯产
品、通讯模块的技术开发及销售;通讯模块软件的技术开
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车联网终端、车载智能终端、物
经营范围 联网通信终端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
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通讯产品、
通讯模块、车联网终端、车载智能终端、物联网通信终端的
生产加工。
2023 年 2024 年第三季度
项目 /2023.12.31(经审 报告/2024.9.30
主要财务数据 计) (未经审计)
(万元) 资产总额 156,923.42 193,553.22
负债总额 82,228.79 109,357.35
净资产 74,694.63 84,195.87
营业收入 93,192.49 256,956.1
归属于母公司股 -3,843.16 9,527.84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4,980.13 8,900.79
益后净利润
经核查,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三)担保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保证人和债权人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东莞有方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营运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