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1 18:25:48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克科技”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市与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与君投资”)、九江市工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江市产业基金”或“市引导基金”)及修水县鼎发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发资产”)签署《共青城与君欧克智能智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与君欧克智能智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与君欧克智能智造基金”、“本基金”或“合伙企业”)。与君欧克智能智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其中,欧克科技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8,500 万元,占比 39%;与君投资拟以普通合伙人身份认缴出资 1,500 万元,占比 1%;九江市产业基金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45,000 万元,占比 30%;鼎发资产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45,000 万元,占比 30%。共青城与君欧克智能智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对智能智造产业链上优质公司及新型业务进行投资布局。公司对本基金不形成控制及共同控制,本次投资设立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对基金进行确认和计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
资事项经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深圳市与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767953X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琦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 年 06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鹏瑞深圳湾壹号 T1 栋 14B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创业资本、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股权投资。
实际控制人:张琦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与君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3613。
信用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君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君投资重点关注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投资覆盖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阶段,凭借自身专业投资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在资本市场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
(二)有限合伙人
机构名称:九江市工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6MABLQ6HTX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九江鼎汇泓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 年 04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
实际控制人: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 持股比例
1 九江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33%
2 九江市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3.33%
3 九江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33.33%
4 九江鼎汇泓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1%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九江市产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SVN339。
信用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江市产业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江市产业基金紧密围绕九江市产业发展战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主导产业,充分发挥资本的撬动作用,吸引了一批有示范效应、竞争实力的优质项目落地九江,在投资运作上建立了较为灵活的机制。
(三)有限合伙人
机构名称:修水县鼎发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4MABP0FD6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 年 0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良塘新区江渡大道 75 号广裕发大厦1113 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实际控制人:修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信用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发资产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鼎发资产围绕当地重点发展的产业设立和参与产业基金,通过多元化业务布局、专业能力提升机制以及显著的投资成果,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且有效的投资模式,在当地金融投资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君投资、九江市产业基金以及鼎发资产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述合作方与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合作方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拟设立的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共青城与君欧克智能智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基金规模:150,000 万元人民币;普通合伙人将在其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及在九江市落地需要,本协议确认的时点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出资缴付通知书,列明对应有限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金额和出资到账截止日。后续按照投资项目决策情况实缴。
基金存续期:本基金的存续期的初始期限为七(7)年,自本基金成立日起算,其中前五(5)年为投资期(“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剩余期限为退出期(“退出期”)。
基金延长期:普通合伙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以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不超过24 个月(“延长期”);延长时间超过 24 个月的,需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延长期为基金退出期。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额(万元)
普通合伙人 深圳市与君创业投资管理有 自有资金 1,500 1%
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58,500 39%
有限合伙人 九江市工业产业投资引导基 自有资金 45,000 3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修水县鼎发资产投资管理有 自有资金 45,000 30%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与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费用率:从基金成立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管理费率为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的 1.5 %,按首次交割日至投资期终止之日期间的天数计算。如本基金合伙人分期实缴出资的,按每次实际出资的交割日至投资期终止之日期间的天数计算,每 12 个月为一个收费期间。退出期管理费。投资期结束后,退出期的年管理费率为本基金已实际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金额(合伙企业的对拟投项目的实际出资总额扣减该收费期间起算日前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 1.5,按退出期起始日至退出期届满之日期间的天数计算,每满 12 个月为一个收费期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投资退出方式:被投资实体实现 IPO,通过二级市场减持退出;通过股份转让退出;由第三方企业并购退出;由被投项目方回购退出;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退出方式。
投资领域:本基金缴付的出资主要于围绕符合九江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欧克科技上下游相关领域、九江市制造业“9610”工程相关领域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上述基金份额的认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在上述投资基金中任职。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拟设立的基金基本情况”。
2.出资进度:普通合伙人将在其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及在九江市落地需要,本协议确认的时点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出资缴付通知书,列明对应有限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金额和出资到账截止日。各有限合伙人应于出资到账截止日或之前,将出资缴付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的出资全额支付至本基金募集结算专用账户。
3.存续期限:各合伙人确认,本基金的存续期的初始期限为七(7)年,自
本基金成立日起算,其中前五(5)年为投资期(“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剩余期限为退出期(“退出期”);延长期:普通合伙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以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不超过 24 个月(“延长期”);延长时间超过 24 个月的,需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延长期为基金退出期。
4.管理费:从基金成立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管理费率为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的 1.5%,按首次交割日至投资期终止之日期间的天数计算。如本基金合伙人分期实缴出资的,按每次实际出资的交割日至投资期终止之日期间的天数计算,每 12 个月为一个收费期间。退出期管理费。投资期结束后,退出期的年管理费率为本基金已实际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金额(合伙企业的对拟投项目的实际出资总额扣减该收费期间起算日前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1.5,按退出期起始日至退出期届满之日期间的天数计算,每满 12 个月为一个收费期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5.收入分配:
现金分配:本基金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