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玛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3 15:43:39
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
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 案,选举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公司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后, 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 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刘先兵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文先生、仇劲松先生、黎宽先 生
独立董事:徐冬梅女士、RONG YIMING(融亦鸣)先生、范春仙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先兵先生(主任委员)、徐冬梅女士、RONG YIMING(融亦鸣)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范春仙女士(主任委员)、徐冬梅女士、胡文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ONG YIMING(融亦鸣)先生(主任委员)、徐冬梅
女士、刘先兵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冬梅女士(主任委员)、范春仙女士、黎宽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3、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金霞女士(监事会主席)、田学超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李军军先生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刘先兵先生
副总经理:仇劲松先生、黎宽先生、施建中先生、魏国成先生、谢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仇劲松先生
财务负责人:仇劲松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任职要求。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仇劲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2-68088521
电子邮箱:jerry.qiu@kematek.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 号 6#厂房东
邮政编码:215000
2、证券事务代表:雷梦思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雷梦思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2-68088521
电子邮箱:m.lei@kematek.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 号 6#厂房东
邮政编码:215000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三、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高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离任后,高建先生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高建先生直接持有 7,531,206 股公司股票,通过苏州博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7016%股份。高建先生所作的承诺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相关内容。高建先生离任后,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作出的承诺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月 1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施建中先生:1961 年出生,美国国籍、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 年
毕业于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材料科学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1989 年 12 月至 1996年12月任Cercom,Inc.研发工程师;1996年12月至2009年3月历任Ceradyne,Inc.
产品开发经理、市场开发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 ArmorWorks,LLC 材料
科技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 NittoDenkoTechnicalCorp.工艺技术经理;
2014 年 4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 CoorsTek,Inc.研发科技专家;2020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
研发工程师、研发部负责人;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施建中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施建中先生与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施建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国成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6 月毕业于淮阴工学院电气技术专业,2015 年 6 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
业;2000年 7月至 2003年 3月任常州日报印务中心工程师;2003年 3月至 2004年 3
月任苏州日报印务中心工程师;2004 年 3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迈拓科技(苏州)有限
公司主管;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苏州集成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主管;
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雅固拉国际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主管;
2010年 4月至今任公司工程部及采购部负责人;2021年 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魏国成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魏国成先生与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魏国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勇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7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1992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深
圳市中华自行车公司计划调度科长;1999 年 2 月至 2019 年 6 月历任华为公司网络订
单履行部部长、拉美片区供应链业务部及阿根廷代表处供应链业务部副部长及部长、
供应链管理部中国区物流部部长、物流采购专家团成员、区域质量运营部及 ICT 管
委会办公室自身业务流程专家等职务;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东莞立诚电线有
限公司运营副总;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月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谢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谢勇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雷梦思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PE 工程师;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月任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项目工程师;2012年 1月至 2018年 8月任苏州金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苏州德佑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管理部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雷梦思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雷梦思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雷梦思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