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4 18:10: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5-1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
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若按最高回购价格 5.8 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448.28 万股~6,896.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1.0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 8:30-
12:0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22 号主楼 601 室
联系人:周玉健
邮政编码:410004
联系电话:0731-89952811
传真号码:0731-89952704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