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看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2-16 15:44: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思看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6,8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537.9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44.05 万元(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5]0025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44.05 万元,未达到《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因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外部市场需求变化原因,为兼顾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股
东利益及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适当控制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长期限的议案》,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3D 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统 19,679.10 19,679.10 19,679.10
产能扩充项目
2 研发中心基地建设项目 28,497.03 28,497.03 28,497.03
3 补充流动资金 8,720.00 8,720.00 1,167.92
合计 56,896.13 56,896.13 49,344.05
建设时间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长期限后达到预
可使用状态时间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 3D 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统 2025 年 3 月 2026 年 9 月
产能扩充项目
2 研发中心基地建设项目 2025 年 3 月 2027 年 3 月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1、募集资金
对于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对于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并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相应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投资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将负责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工作,公司将在投资产品投资期间,保持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投资产品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于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于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并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思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