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2-21 18:13:31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0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 2025 年 2 月 21 日
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4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 2025 年 3 月 4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
代理人;于 2025 年 3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 1 号中
铜大厦 322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 为等额选举
1.00 提案 1 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 应选人数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人
1.01 《选举柴正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1.02 《选举韩锦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2.00 提案 2 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类期货 √
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上述审议事项披露如下:
提案 1 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提案 2 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
登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说明
1.审议提案1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 1 号中铜大厦
3310 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
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 1 号中铜大厦 3310 办
公室。
邮编:650224 联系人:高洪波
电话:0871-63106792 传真:0871-6310679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8”,投票简称为“云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 1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提案 1 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 2 人
董事的议案》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