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21号)
公告时间:2025-02-24 19:00:17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21 号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验资报告
1-2
二、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
三、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1
四、 验资事项说明 1-2
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21号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2月1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54,179,797.00元,股本为人民币7,454,179,797.00股。根据贵公司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号)同意,贵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卡拉水电站项目。本次实际发行550,314,465.00股股份,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72元。本次实际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550,314,465.00股新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4,494,262.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004,494,262.00元。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1名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2月17日,贵公司发行普通股550,314,465.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7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994.80元,扣除本次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生的发行费用总计1,934,258.9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8,065,735.87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50,314,46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447,751,270.87元。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成立于 1996 年6月18日,总
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2717519818 的营业执照,
变更前注册资本为 7,454,179,797.00 元,股份总数为 7,454,179,797.00 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454,179,797.00 股。根据贵
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 ,贵公司 向
特 定 发 行 对 象 发 行 新 股 550,314,465.00 股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004,494,262.00 元。
二、 资本增加情况
本次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54,179,797.00 元,股本为 7,454,179,797.00 股。2024
年 10 月 9 日,贵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
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141 号)同意,贵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孟
底沟水电站项目、卡拉水电站项目。本次实际发行 550,314,465.00 股股份,确定的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72元。本次实际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550,314,465.00股新股,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4,494,262.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8,004,494,262.00
元。
三、 审验结果
截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以
下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0200096819000105834 4,499,929,994.8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902090910008 2,500,000,000.00
合计 6,999,929,994.80
本次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94.80 元,扣除本次向特定
发行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生的发行费用总计 1,934,258.93 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8,065,735.87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550,314,465.00 元,资
本溢价人民币 6,447,751,270.87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 次 变 更 后 ,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8,004,494,262.00 元 、 累 计 股 本 人 民 币
8,004,494,262.00 股。
四、 其他事项
无需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