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生化: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8 16:49:58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25—005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宁市天源给排水工程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1,16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发生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天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和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十届七次董事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5,980 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已提供尚在担保期限内的存量担保金额),其中对天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详见临2024-010、临 2024-022 号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云环保”)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天源公司与民生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天源公司的担保余额 31,16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尚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1,000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 司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与 公 司
名称 人 关系
天 源 张杰 4,000 万元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给排水管道安装; 全 资 孙
给排水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均凭有效资质证书
公司 经营);市政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给排(污) 公司
水成套设备、环保设备、水暖管道零件、陶瓷
制品、低压电器、建材批发、零售;雨水、污
水管网维护保养;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道路保洁;河道保洁;公厕保洁;固体废物收
集、清运、回收、处理(不含危险废物);建
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机械的委托加工服务。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597.72 75,212.82
负债总额 92,500.94 59,103.36
净资产 19,096.78 16,109.47
资产负债率 82.89% 78.58%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9,222.29 23,949.37
净利润 4,008.47 2,044.66
注:以上数据为天源公司单体报表。
(三)公司持有海云环保 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天源公司 100%股权,本次被担保人天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被乙方直接扣收/扣划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垫款/付款。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若本合同为线下操作,本合同甲方由自然人签名、或非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非自然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为线上操作,则经甲、乙双方使用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电子渠道进行任何形式的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密码、
勾选、点击确认、乙方电子签约设备屏幕手写签名等形式)均视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表示甲方自愿签署并同意本合同。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各类电子数据,经甲方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后,除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 19.30 亿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19%;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14%。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六、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生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天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天源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