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05 22:00:17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达全体监
事,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特殊,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
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材料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并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原有效期”),即自 2024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 日止。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尚未完成,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有效期由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保持不变,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周五)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6 日